丽水市城东公寓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18】085 号
一、招标条件
丽水市城东公寓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总承包人。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 受丽水市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委托承担本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位于丽水市东部、东临开发路,西靠寿尔福路,北沿丽阳街,南至寿元路。
2、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551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4712.1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17122.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47589.2平方米,容积率2.12,建筑密度21.4%,绿地率30.0%,住宅总户数946户,停车位907个。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具体包括:
1、工程设计范围为: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专项施工图设计(精装修设计、幕墙、门窗深化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人防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气体灭火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用地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等)、竣工图编制以及BIM设计(应用于设计阶段:建模、性能分析、面积统计、辅助施工图设计、工程量统计等)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设备及电梯、空调、充电桩、信报箱、健身器材、门牌标牌、前期物业采购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
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如: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幕墙、精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人防、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电梯、标志标线、气体灭火、自来水、给水、强电、围墙、大门等以及五通一平(含临时施工围墙、大门、场地平整等)、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
注:EPC单位提供以上服务,服务费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涉及项目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保报告编制、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监测、标高及土方测量、分户检测、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CCTV检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及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以及专业配套(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燃气工程、华数工程、电力工程、给水工程、一户一表等)工程及生活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注:EPC单位提供以上服务,服务费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涉及项目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建设期总工期 10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含设计、施工、前期手续办理、档案归档、竣工验收备案等所有工期在内)。
1.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除绿化景观专项设计之外)并提交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 10 日历天内按要求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 30日历天内完成预算编制(除绿化景观施工图预算之外)。以上绿化景观所涉及的工作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提出方案,6个月内提供施工图和预算。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九龙杯”标化工地。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为牵头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4、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在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
5、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单位人员。
6、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20年 8 月 14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名索取。联系人:林秋丽、蓝浩 联系电话:0578-2571155。
2、网上下载:2020年 8 月 14日起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上发布并供下载。
招标人: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囿山路56号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39号2楼
联系人:阙鑫莲、熊晨亦 联 系人:林秋丽、蓝浩
电 话:0578-2124132 2122806 联系电话:0578-2571155
备案单位(盖章):
2020年 8 月 14 日